構材之剪力依強度設計法設計時,應考慮混凝土最小斷面,剪力鋼筋之種類、強度、用量要求與配置等,其設計細節於設計規範定之。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27-1 條規定,在搭建建築時,對於構材的剪力強度應按照強度設計法進行設計。在進行設計時,需要考慮混凝土的最小斷面,剪力鋼筋的種類、強度、用量要求以及配置等要素。這些設計細節需要依據相關設計規範來確定。然而在提供的文件中並未提及具體與此條規定相關的內容,因此無法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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