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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432-1 條
構材之扭力設計依強度設計法設計時,應考慮混凝土最小斷面,扭力鋼筋之種類、強度、用量要求與配置等,其設計細節於設計規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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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32-1 條,當使用強度設計法進行構材扭力的設計時,必須考慮混凝土的最小斷面大小、扭力鋼筋的種類、強度、用量要求和配置等。設計的細節需遵循相關的設計規範。根據內政部八十八年九月三日發布的「建築技術規則 設計草案 第十八編 混凝土設計」,斷面尺寸可以根據所需的應力和強度要求來決定,並且需要根據計算所得的扭力來選擇合適的鋼筋類型、強度和配置方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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