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混凝土構材之材料容許應力於設計規範定之。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41 條規定,結構混凝土構材之材料容許應力需符合設計規範所定之要求。具體來說,該條款指出結構混凝土構材在承受力學負載時所能容許的應力值,需要符合相關的設計規範。這意味著在設計建築物的混凝土結構時,需要確保所使用的混凝土材料能夠承受該設計規範所要求的應力值,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安全。 參考資料: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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