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混凝土構材之軸力、剪力與扭力,或其與撓曲併合之力之容許值於設計規範定之。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441-2條規定了結構混凝土構材在設計中的力學性能標準。根據這條規定,在結構設計中,混凝土構材所承受的軸力、剪力、扭力以及撓曲作用力的容許值需要根據設計規範予以確定。具體的容許值應參考最新的建築技術規範和相關的標準文件。例如,可以參考中華民國建築物結構設計規範,該規範對於混凝土構材在不同力學狀態下的承受能力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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