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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50-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施工中結構體之支撐及臨時結構物應考慮其耐震性。但設計之地震回歸期可較短。
  2. 施工中建築物遭遇較大地震後,應檢其構材是否超過彈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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