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受扭矩及組合力共同作用之構材時,應考量軸力與彎矩共同作用時引致之二次效應,並檢核在各種組合載重作用下之安全性。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536條規定,當設計受到扭矩和組合力共同作用的結構材料時,必須考慮軸力和彎矩共同作用引起的二次效應,並檢查在各種組合載重作用下的安全性。這意味著在結構設計時,需要考慮材料承受扭矩和組合力時可能產生的力學行為並進行檢核,以確保結構的安全性。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內政部網站:https://www.moi.gov.tw/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最新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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