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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56-1 條
建築物基礎構造之地基調查、基礎設計及施工,應依本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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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提供的文件,無法確定該法條的具體內容和參考資料。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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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基礎構造之地基調查、基礎設計及施工,應依本章規定辦理。
根據提供的文件,無法確定該法條的具體內容和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