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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60 條

  1. 1.建築物基礎應視基地特性,依左列情況檢討其穩定性及安全性,並採取防護措施: 一、基礎周圍邊坡及擋土設施之穩定性。 二、地震時基礎土壤可能發生液化及流動之影響。 三、基礎受洪流淘刷、土石流侵襲或其他地質災害之安全性。 四、填土基地上基礎之穩定性。
  2. 2.施工期間挖填之邊坡應加以防護,防發生滑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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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0條,建築物的基礎應該根據基地的特性來評估其穩定性和安全性,並且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這包括考慮基礎周圍邊坡和擋土設施的穩定性,地震時土壤可能發生液化和流動的影響,基礎受洪流淘刷、土石流侵襲或其他地質災害的安全性,以及填土基地上基礎的穩定性。此外,施工期間的挖填邊坡應該加以防護,以防止滑動的發生。 參考資料: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0條 範例:例如,如果基地周圍存在可能引起邊坡滑動的地質條件,建築師應該採取相應的措施,例如建立穩定的擋土結構或增加土壤密實度,以確保基礎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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