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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建築物給水排水系統設計裝設及設備容量、管徑計算,除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及各地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應依本章及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規定辦理。
  2. 前項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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