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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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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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住宅法第1條的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國民的居住權益,建立健全的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讓全體國民能夠居住在適宜的住宅並享有尊嚴的居住環境。這項法律的目的是確保國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滿足,並保障其居住權益。具體措施可能包括規範住宅建設、養護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提供穩定且具質量保證的住房選擇。透過這項法律,政府可以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法規,以促進住宅市場的健康發展,並提供各種住宅選擇,以滿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立法沿革 2 版
(1001213 制定)
為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一、本法之立法目的。 二、基於憲法保障國民基本人權之精神,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在健全之住宅市場、合宜居住品質之規劃下,達到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均擁有適宜且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之目標。
(1051223 全文修正)
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為強化本法之立法目的,基於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之精神,並以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揭示之適足住房權為本法立法核心,爰酌作文字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本法之立法目的。 二、基於憲法保障國民基本人權之精神,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在健全之住宅市場、合宜居住品質之規劃下,達到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均擁有適宜且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之目標。
為強化本法之立法目的,基於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之精神,並以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揭示之適足住房權為本法立法核心,爰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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