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之規劃基本原則如下: 一、國土規劃應配合國際公約及相關國際性規範,共同促進國土之永續發展。 二、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 三、國土保育地區應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並得禁止或限制使用。 四、海洋資源地區應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整合多元需求,建立使用秩序。 五、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 六、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 七、都會區域應配合區域特色與整體發展需要,加強跨域整合,達成資源互補、強化區域機能提升競爭力。 八、特定區域應考量重要自然地形、地貌、地物、文化特色及其他法令所定之條件,實施整體規劃。 九、國土規劃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應尊重及保存其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並建立互利共榮機制。 十、國土規劃應力求民眾參與多元化及資訊公開化。 十一、土地使用應兼顧環境保育原則,建立公平及有效率之管制機制。
根據國土計劃法第6條,國土計劃的規劃基本原則如下: 1. 國土規劃應配合國際公約及相關國際性規範,共同促進國土之永續發展。 2. 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 3. 國土保育地區應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並得禁止或限制使用。 4. 海洋資源地區應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整合多元需求,建立使用秩序。 5. 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 6. 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 7. 都會區域應配合區域特色與整體發展需要,加強跨域整合,達成資源互補、強化區域機能提升競爭力。 8. 特定區域應考量重要自然地形、地貌、地物、文化特色及其他法令所定之條件,實施整體規劃。 9. 國土規劃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應尊重及保存其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並建立互利共榮機制。 10. 國土規劃應力求民眾參與多元化及資訊公開化。 11. 土地使用應兼顧環境保育原則,建立公平及有效率之管制機制。 以上基本原則的訂定是為了促進國土永續發展,並依據相關國際公約及國家政策,考慮自然條件、水資源供應能力、氣候變遷等因素,確保國土的防災能力和應變能力。同時,也要保護國土保育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促進農業發展和城鄉發展,提升區域競爭力。此外,國土規劃也應考慮到特定區域的特點和需求,尊重原住民族的土地和文化,並鼓勵民眾參與規劃過程,建立公開透明的管制機制,以兼顧環境保護和土地使用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國土計畫之規劃基本原則如下: 一、國土規劃應配合國際公約及相關國際性規範,共同促進國土之永續發展。 二、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 三、國土保育地區應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並得禁止或限制使用。 四、海洋資源地區應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整合多元需求,建立使用秩序。 五、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 六、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 七、都會區域應配合區域特色與整體發展需要,加強跨域整合,達成資源互補、強化區域機能提升競爭力。 八、特定區域應考量重要自然地形、地貌、地物、文化特色及其他法令所定之條件,實施整體規劃。 九、國土規劃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應尊重及保存其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並建立互利共榮機制。 十、國土規劃應力求民眾參與多元化及資訊公開化。 十一、土地使用應兼顧環境保育原則,建立公平及有效率之管制機制。
立法理由一、訂定國土規劃之基本原則。 二、第二款,針對環境敏感地區應限制開發使用,對環境劣化地區之復育恐非本法可涵蓋,應另訂復育條例,做緊急應變、減緩過度開發、復育其生態機能之用。 三、第八款,有關河川流域、原住民地區、國家公園及發展緩慢地區等一定地區範圍內發展緩慢及特殊課題之需要,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及推動特定區域計畫;同時考量國土計畫對此特定區域之指導屬政策性、指導性,無法據以取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落實經營管理之權責,必要時,特定區域得立法加強管理。
一、訂定國土規劃之基本原則。 二、第二款,針對環境敏感地區應限制開發使用,對環境劣化地區之復育恐非本法可涵蓋,應另訂復育條例,做緊急應變、減緩過度開發、復育其生態機能之用。 三、第八款,有關河川流域、原住民地區、國家公園及發展緩慢地區等一定地區範圍內發展緩慢及特殊課題之需要,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及推動特定區域計畫;同時考量國土計畫對此特定區域之指導屬政策性、指導性,無法據以取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落實經營管理之權責,必要時,特定區域得立法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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