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勤務條例 第 1 條(本法之依據)
本條例依警察法第三條規定制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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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1條,本條例的依據是警察法第三條。警察法第三條規定了警察職務的性質和職責,包括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該條也規定了警察的職權,包括依法協助偵查犯罪。 參考資料: - 警察勤務條例第1條 - 警察法第三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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