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依警察法第三條規定制定之。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1條,本條例的依據是警察法第三條。警察法第三條規定了警察職務的性質和職責,包括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該條也規定了警察的職權,包括依法協助偵查犯罪。 參考資料: - 警察勤務條例第1條 - 警察法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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