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當舖業法15

快速跳轉
  1. 1.當舖業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之身分證件,並由持當人於當票副聯內捺指紋,始可收當。
  2. 2.前項所捺指紋,應為左手大拇指之三面清晰指紋,如殘缺左手大拇指時,應捺印左手或右手其他手指指紋,並註明所捺之手指指名。但無手指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當舖業法第15條,當舖業在收當物品時,應該先查驗持當人的身分證件,然後由持當人在當票副聯上捺印指紋,才能收當。捺印的指紋應該是左手大拇指的三面清晰指紋,如果左手大拇指有殘缺,則可以捺印其他手指的指紋,並註明捺印的手指名稱。如果無手指者則不受此限制。 一個與參考資料相關的範例是,當舖業在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的身分證件,確保身分的真實性。例如,如同規則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持當人應於當票副聯內捺印左手大拇指之三面清晰指紋。這樣一來,當舖業就能夠更容易辨識持當人的身份,確保交易的安全性。

立法沿革 1

(0900525 制定)

當舖業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之身分證件,並由持當人於當票副聯內捺指紋,始可收當。   前項所捺指紋,應為左手大拇指之三面清晰指紋,如殘缺左手大拇指時,應捺印左手或右手其他手指指紋,並註明所捺之手指指名。但無手指者,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一、為便於查贓工作及持當人取贖時能確認其人,以保障其權益,爰明定當舖業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身分,並捺印指紋。持當人如無手指,則無庸捺按,仍可收當。   二、參考美國夏威夷州「防制犯罪條例」,其規定要求經營典當業者應留下顧客拇指指紋,俾便日後指認。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00525 制定)

一、為便於查贓工作及持當人取贖時能確認其人,以保障其權益,爰明定當舖業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身分,並捺印指紋。持當人如無手指,則無庸捺按,仍可收當。   二、參考美國夏威夷州「防制犯罪條例」,其規定要求經營典當業者應留下顧客拇指指紋,俾便日後指認。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當舖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當舖業法第 15 條規定:「當舖業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之身分證件,並由持當人於當票副聯內捺指紋,始可收當。前項所捺指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當舖業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當舖業法第 15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