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22 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少年事件之少年為心智障礙者,於刑事案件偵查、審判程序或少年事件處理程序中,除適用刑事訴訟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關規定外,認有必要時,得準用第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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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規定,心智障礙的被告或少年於刑事程序認有必要時,得準用第19條由專業人士協助詢問,保障其有效陳述與辯護權。
Q · 心智障礙的被告也能請專業人士協助偵訊嗎?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少年事件之少年為心智障礙者,於刑事案件偵查、審判程序或少年事件處理程序中,除適用刑事訴訟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外,認有必要時得準用第19條,由經專業訓練的人士在場協助詢(訊)問。目的是確保心智障礙者能理解問題、正確陳述,避免做出沒有真實性的自白而導致案件後續被推翻。
白話解讀
前面條文都在保護「被害人」是心智障礙者的情況。但有沒有想過:如果加害人嫌疑人或被告本身是心智障礙者怎麼辦?他可能根本聽不懂訊問內容、無法理解自己的法律處境、無法為自己辯護。這條把第19條的專業人士協助機制反向適用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上。法律的邏輯很現實:一個聽不懂問題的被告隨便認罪,做出來的筆錄沒有真實性可言,案件後續無論怎麼判都站不住腳。這不只是人道考量,更是司法效率的需求。實務上,心智障礙者在偵訊中容易被誤導出不正確的自白,後續案件被推翻、再審、國家賠償的成本都很高。這條是預防性措施,從程序源頭把品質做好。
法律定性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是被告端的程序保障條款,將同法第19條原本針對被害人的專業人士協助詢問機制,準用到心智障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心智障礙少年身上,使其在刑事偵查、審判及少年事件處理程序中能獲得理解與陳述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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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心智障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少年於刑事程序中,得準用第19條由專業人士協助詢問。
Q2心智障礙的被告也有專業人士協助的權利嗎?▾
有。第22條把第19條被害人端的協助機制反向準用到被告端。
Q3沒有身心障礙手冊適用第22條嗎?▾
適用。心智障礙是實質判斷,偵訊中發現理解困難即應評估啟動。
Q4什麼叫「認有必要時」?▾
由檢警或法院就被告理解、溝通能力實質評估,無法正常理解問題即屬必要。
Q5啟動第22條程序會拖慢案件嗎?▾
短期多一兩次評估,但可避免自白瑕疵導致來回審理,長期反而省時。
Q6家屬可以主動要求啟動嗎?▾
可以。家屬應向承辦人以書面主張「依第22條準用第19條」並要求紀錄在卷。
Q7未依第22條取得的自白還有效嗎?▾
辯護人可主張自白任意性有瑕疵、聲請排除其證據能力。
Q8少年事件的心智障礙少年也適用嗎?▾
適用。本條明文涵蓋少年事件之少年為心智障礙者的情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第22條(被告端) | 第19條(被害人端) |
|---|---|---|
| 保護對象 | 心智障礙之犯罪嫌疑人、被告、心智障礙少年 | 兒童或心智障礙之被害人 |
| 啟動門檻 | 認有必要時得準用(裁量) | 經詢問認有必要 |
| 核心目的 | 確保有效陳述與辯護、自白真實性 | 協助被害人完整陳述、減少二次傷害 |
| 協助機制來源 | 準用第19條專業人士協助詢問 | 本條直接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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