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了以下兩點: 1. 拘留所的構造、格局和設備應該按照拘留所設置基準進行設置。 2. 上述的設置基準由內政部警政署制定。 根據這條法規,拘留所的建築和設施應該符合相關的設置基準。這些基準的制定由內政部警政署負責,具體的規範和要求可能在拘留所設置基準中做了具體說明。 然而,根據問題所給的資料,在參考資料中並沒有提到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或者拘留所設置基準的相關內容。因此無法對這條法規進行更進一步的釋義或提供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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