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需文件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為了證明核發條例第 10 條所需文件的格式,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訂定。具體的格式要求應該在主管機關的相關法規或指導文件中予以明確。根據目前資料中所提供的資料,並沒有提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10 條相關的具體文件格式要求,因此無法就此條提供更多的解釋或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