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得視需要召開教務、訓導、總務、科務、總隊等相關會議,必要時並得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機關派員參加。
根據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第29條,該學校可以根據需要召開教務、訓導、總務、科務、總隊等相關會議。在必要時,該學校還可以邀請學者、專家以及相關機關派員參加這些會議。然而,我無法找到與這條法規有關的具體參考資料及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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