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職掌如下: 一、圖書與非書資料採訪、選購、交換、贈送及複製事項。 二、圖書、非書資料、官書與政府出版品分類編目、登錄、標籤及典藏事項。 三、圖書與非書資料閱覽、上架、排架、出納及歸整事項。 四、圖書及非書資料參考諮詢事項。 五、學術網路系統、光碟系統及全國圖書館館際合作事項。 六、書刊裝幀、圖書資料複印、繕本、稿本等資料典藏事項。 七、圖書文書處理及資料製作事項。 八、視聽室及書庫管理事項。 九、校史館史蹟文物陳列、認定、保管事項。 十、辦理電腦資訊系統開發及推展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圖書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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