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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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衛警察之遴選條件如下: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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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第8條,駐衛警察的遴選條件如下: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專業訓練,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不在此限。 根據行政院發布的「警察養成教育及警察專業訓練條例」,接受過警察養成教育或專業訓練的人員可以豁免高中(職)以上學歷的要求。此外,曾接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的人員也不受高中(職)以上學歷的限制。 舉例來說,如果某人曾經接受過警察養成教育並完成;或者曾受到警察專業訓練並通過考核;或者在軍隊中擔任過士官以上職務,這些人在申請成為駐衛警察時,將不受高中(職)以上學歷的要求。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根據《警察人員體格檢查規定》,駐衛警察的遴選需要經由公立醫院進行體格檢查,並且結果需要合格。 舉例來說,一位想要成為駐衛警察的申請人,需要前往公立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如身體健康且符合相關體格標準,則檢查結果將被視為合格。 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對於駐衛警察的遴選,申請人的素行應該良好,儀表應該端莊,言語應該清晰。 舉例來說,一名申請成為駐衛警察的人員,在遴選過程中需要展現出良好的社會行為,外表應該整齊,言語表達清晰。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的規定,駐衛警察的申請人不得有特定的情事,違反該法第28條的規定。 舉例來說,如果一名申請成為駐衛警察的人員曾經有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的行為,則該申請人可能不符合遴選條件。 參考資料: - 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 警察養成教育及警察專業訓練條例 - 警察人員體格檢查規定 - 公務人員任用法
- 第二十八條條文
-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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