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9

快速跳轉

申請人及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接受面(訪)談後,入出國及移民署認案件複雜,無法為即時之認定者,得同意申請人經查驗後先行入境,並以書面通知其偕同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於一個月內,至指定處所接受二度面(訪)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9條的規定,當申請人及其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完成根據第5條第2項的要求所進行的面談後,入出國及移民署認為案件較爲複雜,無法立即進行確定,則可以同意申請人在查驗之後先行入境,並且以書面通知其在一個月內前往指定地點接受第二次面談。 根據【1】,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9條的目的是為了在申請人結束初次面談後,為了對案件進一步的認定,採取了先讓申請人先入境,然後須在一個月內前往特定地點接受第二次面談的方式。 參考資料: 【1】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9條。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申請人及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接受面(訪)談後,入出國及移民署認案件複雜,無法為即…」(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