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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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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
機關依
第五條第一項
規定,送交去氧
核
醣核酸樣本連同
傳票
、
拘票
或
通知書
影本後,於所涉案件移送時,應將移送書影本送交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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