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5

快速跳轉
  1. 1.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傳喚拘提或通知到場之被採樣人,法院、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應即時執行採樣,並於採樣後十五日內,將去氧醣核酸樣本連同傳票拘票通知書影本送交刑事局。
  2. 2.司法警察機關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採集之少年被告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應連同法院裁定書影本一併送交刑事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依照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3項或第7條第1項的規定在法院、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傳喚、拘提或通知被採樣人到場時,應立即進行採樣。採樣後的15天內,法院、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應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連同傳票、拘票或通知書的影本送交刑事局。另外,司法警察機關根據前條第3項的規定採集的少年被告的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應連同法院的裁定書影本一起送交刑事局。 参考资料: 1.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2.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第 5 條規定:「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傳喚、拘提或通知到場之被採樣人,法院、軍事法院、檢…」(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