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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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分署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 2.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深度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第 5 條的內容,可以得出以下釋義: 1. 各分署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根據這項規定,海巡署各地區分署內的不同職稱將會有不同的官等(階)職等和員額。這些資訊將以編制表的形式定明。 2.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按照這項規定,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將按照職務列等表的規定來確定。這表示每種職位的官等職等將會依據相應的職務來劃定。 根據參考資料,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第 5 條,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是根據該法訂定的。該法規定了海巡署組織的架構和職責,並指出組織內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和員額將會以編制表的形式明確規定。 根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1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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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