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消防法15-1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

快速跳轉
  1. 1.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2. 2.前項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變更、撤銷廢止、業務範圍、技術士之僱用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3.第一項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 4.第一項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其無法符合者,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消防法第15-1條的規定,燃氣熱水器及配管的承裝業需要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並且自民國95年2月1日起,安裝燃氣熱水器必須雇用具有合格證照的人員來進行。該條還提到了有關營業登記申請、變更、撤銷、廢止、業務範圍、技術士僱用及其他管理事項的辦法,這些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中央主管機關共同制定。此外,熱水器及其配管的安裝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義,並要求熱水器應安裝在建築物的外牆上,或者安裝在有開口且能通風與室外空氣交流的位置。如果無法滿足這些要求,則應該安裝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放到室外。 相關參考資料可以包括消防法自94年至今的最新修正及行政院相關法令的公告文件。

立法沿革 1

(0940111 增訂)

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前項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變更、撤銷與廢止、業務範圍、技術士之僱用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其無法符合者,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0940111 增訂)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消防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消防法第 15-1 條規定:「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九…」(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消防法第 15-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消防法第 15-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