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消防指揮人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劃定警戒區後,得通知當地警察分局或分駐(派出)所協同警戒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