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細則由內政部定之。
根據災害防救法第65條,本法的施行細則由內政部訂定。這意味著內政部有權制定關於災害防救法的詳細實施規定。根據這個法條,內政部可以確定各種細節,例如關於災害防救措施的執行程序、相關單位的職責和權限以及災害應變計劃等。這些施行細則的目的是為了落實災害防救法的規定,確保災害預防和應對工作的有效實施。具體的施行細則內容需要參考內政部訂定的相關文件。 參考資料: 災害防救法, 五法典整合查詢系統,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60016
本法施行細則由內政部定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