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自動撒水設備,得依實際情況需要就下列各款擇一設置。但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及第二目之集會堂使用之舞臺,應設開放式: 一、密閉濕式:平時管內貯滿高壓水,撒水頭動作時即撒水。 二、密閉乾式:平時管內貯滿高壓空氣,撒水頭動作時先排空氣,繼而撒水。 三、開放式:平時管內無水,啟動一齊開放閥,使水流入管系撒水。 四、預動式:平時管內貯滿低壓空氣,以感知裝置啟動流水檢知裝置,且撒水頭動作時即撒水。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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