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實施之科目、日期、場所、報名方法及其他相關之必要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事先公告周知。
根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12條,講習實施之科目、日期、場所、報名方法以及其他相關之必要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事先公告周知。這意味著講習的相關細節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提前公告通知,包括講習科目、講習日期、講習場所、報名方法等。根據這個法條,中央主管機關將提供相關資訊給相關人員以便報名參加講習。具體的資訊可找中央主管機關相關的公告或法規文件來查閱。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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