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直轄市縣(市)義勇消防編組辦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直轄市、縣 (市) 依本辦法編組之義勇消防大隊,受警察局長指揮監督。前項義勇消防大隊下設中隊、分隊、小隊,其編組如附表。

深度解讀

根據法規直轄市縣(市)義勇消防編組辦法第2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根據該辦法進行義勇消防大隊的編組,並受警察局長的指揮和監督。義勇消防大隊下設中隊、分隊、小隊,具體的編組情況可以參考相關附表。 參考資料: - 直轄市消防總隊組織規程 - 直轄市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辦法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直轄市縣(市)義勇消防編組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直轄市縣(市)義勇消防編組辦法第 2 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 依本辦法編組之義勇消防大隊,受警察局長指揮監督。前項義勇消防大隊下設中隊、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直轄市縣(市)義勇消防編組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