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船員隨其服務船舶進入中華民國港口,除外交部認應先申請核發簽證始得隨船入境者外,依國際商港港務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
根據問題描述的上下文,沒有提到外國護照簽證辦法第 17 條的內容或相關細節。因此,我不知道外國護照簽證辦法第 17 條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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