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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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中提到的法規「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該條解釋了「護照加簽僑居身分」的定義。根據該條中所提到的第十條和「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該概念指的是在護照內辦理僑居身分的加簽程序。具體來說,當華僑在外國獲得僑居身分後,可以將該身分資訊加簽到其護照上,以便在出入境等場合使用。 參考資料: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
- 第十條條文
- 第十六條條文
-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 16 條條文
-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 第 1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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