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與所屬各機構、部隊權責劃分事項及本局各單位業務處理分層負責表另定之。
根據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第17條,該局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此規定明確了該局與所屬各機構、部隊之權責劃分事項,並且另外訂定了本局各單位業務處理分層負責表。 資料來源: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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