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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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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秘密情報類範圍如下: 一、國際情報與科研情報之蒐集、分析、研究與運用。 二、軍事情報機關與友國之情報交換、人員交換訓練、人員互訪、情報會議召開及各類情報合作等事項。 三、戰略情報判斷之內容。 四、與國防安全或利益有關之情報通報或心理、實體破壞及洩密案件調查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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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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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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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 13 條規定:「國防秘密情報類範圍如下: 一、國際情報與科研情報之蒐集、分析、研究與運用。 二、軍事情報機關與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