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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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秘密軍備類範圍如下: 一、軍需品損耗、補充與儲藏項量、位置、運輸、安全設施及防護之兵力配置。 二、國防科技工業合作關鍵設備、技術資訊、生產能力及銷售等未經公開之事項。 三、重要軍品之測試或評估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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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15條,在國防秘密軍備類的範圍中,包括以下幾項: 1. 軍需品損耗、補充與儲藏項量、位置、運輸、安全設施及防護之兵力配置。 這項範圍涵蓋了有關軍事物資的消耗情況、补充与儲存量、位置、運輸方式,以及兵力配置時所採取的安全設施和防護措施等。 2. 國防科技工業合作關鍵設備、技術資訊、生產能力及銷售等未經公開之事項。 這項範圍包含了國防科技工業合作中涉及的關鍵設備、技術資訊、生產能力,以及未公開的銷售事項等。 3. 重要軍品之測試或評估分析報告。 這項範圍涵蓋了重要軍品的測試或評估分析報告等相關資訊。 依據這些範例,可以看出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的種類和範圍非常廣泛,包括了國防物資的管理與配置、科技工業合作項目的技術資訊與生產能力,以及軍品的測試與評估分析報告等。這些資訊的保密性對於國家安全至關重要,因此需要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來防止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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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