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 20 條
快速跳轉
- 1.軍事機密等級區分如下: 一、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軍事作戰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 二、極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軍事作戰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 三、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軍事作戰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
- 2.國防秘密等級區分如下: 一、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防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 二、極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防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 三、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防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確定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20條的具體內容。
- 非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