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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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人事類範圍如下: 一、戰時旅級以上指揮官之人事資訊。 二、戰時兵力、員額需求及補充計畫。 三、戰時兵力傷亡及損失人數等戰力統計資訊。 四、從事特種情報工作者之人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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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5條,軍事機密人事類的範圍包括:戰時旅級以上指揮官的人事資訊、戰時兵力、員額需求及補充計畫的資訊、戰時兵力傷亡及損失人數等戰力統計資訊,以及從事特種情報工作者的人事資訊。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軍事機密案件涉及到特種部隊的人員調動情況,該案件就屬於軍事機密人事類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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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