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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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編裝及軍事整建類範圍如下: 一、各級機關、部隊編裝及其內容。 二、建軍構想、兵力整建、施政計畫、執行及評估報告等事項。 三、主要武器系統獲得與其投資建案之目標指導、作戰需求文件、系統分析報告、投資綱要計畫、總工作計畫、分年工作計畫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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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9條,軍事機密的編裝及軍事整建類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1. 各級機關、部隊的編裝及其內容,這意味著關於軍隊組織結構、職掌範圍、任務分配等相關訊息的除外。 2. 建軍構想、兵力整建、施政計畫、執行及評估報告等事項,這包括了有關軍隊建設、兵力部署、政策計畫、執行過程以及評估結果等相關資料。 3. 主要武器系統的獲得與其投資建案之目標指導、作戰需求文件、系統分析報告、投資綱要計畫、總工作計畫、分年工作計畫及執行,這包括了關於重要武器系統的需求分析、投資計劃、詳細規劃以及執行過程等資料。 以上是根據該法規的相關資料進行的釋義,對於該條第9款的範例,我們可以舉出一個與參考資料相關的例子,例如一個國防部的機密文件,其中包括了有關新建軍事基地編裝及其內容的細節,這些資訊屬於軍事機密的範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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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