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新聞紙及雜誌,須於刊頭或顯明部位記載發行人之姓名、登記證號數,及發行年月日,如僅向軍中發行者,應加刊「對內刊物,妥慎保管」字樣,避免對外流傳。
根据法律上述的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第 9 條:軍中新聞紙及雜誌在刊頭或顯明部位必須記載發行人的姓名、登記證號數和發行年月日。如果只向軍中發行的話,還必須加刊「對內刊物,妥慎保管」字樣,以避免對外流傳。 参考資料: - 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90001) - 《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108年6月21日軍編發一字第1084050983號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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