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 12 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晉任,區分為定期晉任、不定期晉任、特令晉任、戰場晉任及預備役晉任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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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该条例将晋升分为定期晋升、不定期晋升、特令晋升、戰場晋升及預備役晉升五种类型。具体的晋升方式和条件可根据该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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