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50

快速跳轉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免官,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罪處刑並受有褫奪公權宣告,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免官。 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失籍之日起免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50條,該條例針對免官進行規定。根據該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免官的情況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 因犯罪而被判處刑並受到褫奪公權宣告者,免官日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 2. 經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免官日期自失籍之日起生效。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陸海空軍軍官因犯有刑事罪行並被判處刑期,並在判決確定後遭到褫奪公權宣告的情況下,該軍官將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免去其軍官職務。另外,如果一位軍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那麼他的免官日期將從喪失國籍的那一天開始生效。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 50 條規定:「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免官,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罪處刑並受有褫奪公權之宣告,自判決確定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 5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