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 2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所定,著有功績者,得增加其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金額,除另有規定者外,並依其在現役期間所授之勛獎章為準,其勛獎章獎金金額標準如附件四。 退伍除役軍官,依軍人撫卹條例核發作戰或因公傷殘撫卹令有案者,於支領退休俸、贍養金、退伍金時發給榮譽獎金,其金額標準如附件五。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