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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規則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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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召集點閱官,除由上級單位派定外,應由各該縣市後備指揮部指揮官、部隊長或其指派之適當人員擔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提到的「召集規則第 41 條」,點閱官的職位由各縣市後備指揮部的指揮官、部隊長或其指派的適當人員擔任。這表示點閱官的任命是由相應的指揮部負責,並且可以由上級單位指派。以下是一個相關範例:假設某縣市後備指揮部需要指派一名點閱官執行特定任務,他們可以從部隊中選擇一名適格的人員擔任點閱官職位。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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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召集規則第 41 條規定:「點閱召集點閱官,除由上級單位派定外,應由各該縣市後備指揮部指揮官、部隊長或其指派之適當人員擔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召集規則第 4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