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召集點閱官,除由上級單位派定外,應由各該縣市後備指揮部指揮官、部隊長或其指派之適當人員擔任。
根據以上提到的「召集規則第 41 條」,點閱官的職位由各縣市後備指揮部的指揮官、部隊長或其指派的適當人員擔任。這表示點閱官的任命是由相應的指揮部負責,並且可以由上級單位指派。以下是一個相關範例:假設某縣市後備指揮部需要指派一名點閱官執行特定任務,他們可以從部隊中選擇一名適格的人員擔任點閱官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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