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兵役宣傳、招募及慰勞之獎懲,於戰時或交通不便之地區,各部會機關得將其應有之獎懲權責,委任或委託當地之地方政府、所屬單位或部隊辦理。
根據前條兵役宣傳、招募及慰勞之獎懲,於戰時或交通不便之地區,各部會機關得將其應有之獎懲權責,委任或委託當地之地方政府、所屬單位或部隊辦理。這表示在戰時或是交通不便的地區,各部會機關可以將兵役宣傳、招募以及慰勞的獎懲權責委任或委託給當地的地方政府、所屬單位或者部隊來處理。例如,在一個交通不便的山區地區,國防部可以委託當地的縣府或者陸軍部隊負責兵役宣傳、招募以及慰勞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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