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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提供的資料內容,未提及軍人保險條例第8條的相關內容,無法進行釋義或提供相關範例。
被保險人之受益人,如經發現叛國有據者,喪失其受益人之權益。
被保險人之受益人,如經發現叛國有據者,喪失其受益人之權益。
被保險人生前未指定受益人者,其死亡給付,依民法有關繼承之規定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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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第六條修正,並參照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考試院、行政院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第二十九條,保險給付應為公法給付,爰刪除本條。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被保險人之受益人,如經發現叛國有據者,喪失其受益人之權益。
被保險人之受益人,如經發現叛國有據者,喪失其受益人之權益。
被保險人生前未指定受益人者,其死亡給付,依民法有關繼承之規定處分之。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第六條修正,並參照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考試院、行政院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第二十九條,保險給付應為公法給付,爰刪除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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