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軍事徵用法16應徵人工作之分配

快速跳轉

被徵用之人應按其職業、經驗、學識、技能及體質等,分配適當之工作。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徵用法第16條,被徵用的人應該根據他們的職業、經驗、學識、技能和體質等條件,進行適當的工作分配。這意味著軍方在徵用人員時,應該根據個人的能力和條件,將他們分配到最適合他們技能和特長的工作中。 參考資料:《軍事徵用法》 範例:例如,如果一個人在民間有多年的電子工程師的工作經驗,那麼根據軍事徵用法第16條,他應該被分配到相關的電子工程師職位,以充分利用他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這樣的分配方式符合法律對工作分配的要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軍事徵用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軍事徵用法第 16 條規定:「被徵用之人應按其職業、經驗、學識、技能及體質等,分配適當之工作。」(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軍事徵用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