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軍事徵用法 第 47 條(機動演習不動產之徵用要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陸、海、空軍為實施機動演習,得徵用不動產。 前項不動產具備左列各款情形時始得徵用之: 一、確為演習所必需者。 二、其徵用不妨害應徵人及家屬之職業或使其生活發生困難者。 三、不能以其他方法取得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軍事徵用法 第4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