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徵用法 第 53 條(賠償決定之書面通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有徵用權者,對於第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四項之使用代價及賠償金額,應於決定後以書面通知不動產之原物主占有人或請求賠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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