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軍事徵用法57拒絕應徵及教唆之處罰

快速跳轉

應徵人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或怠於應徵者,處一個月以下之拘役或一百元以下之罰金;其教唆他人拒絕或怠於應徵者亦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軍事徵用法第 57 條規定,當應徵人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或怠於應徵時,將會處以一個月以下的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的罰金。同樣地,教唆他人拒絕或怠於應徵的行為也將受到相同的處罰。 根據上述資料,可以舉出一個相關的範例。假設有一位應徵人接到了徵召通知,但他沒有正當的理由,因此拒絕了應徵。根據軍事徵用法第 57 條,這位應徵人可以被判處一個月以下的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的罰金。 另外,如果有人教唆他人拒絕或怠於應徵,同樣會受到相同的處罰。例如,如果某人故意告訴他人不要去應徵,並希望他們也拒絕應徵,根據軍事徵用法第 57 條,這樣的教唆行為也可以被判處一個月以下的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的罰金。

  • 拘役名詞
  • 罰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軍事徵用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軍事徵用法第 57 條規定:「應徵人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或怠於應徵者,處一個月以下之拘役或一百元以下之罰金;其教唆他人拒絕或怠於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軍事徵用法第 5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