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自公布之日施行。
根據《軍事徵用法施行細則》第66條,該細則自公布之日施行。該法規是針對軍事徵用的執行細則,主要用於確定實施軍事徵用的程序和要求。根據這條細則的規定,該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這意味著,該細則的內容和規定在公布之後即可被適用和進行執行。具體的情況可能因具體案例而有所不同,建議參考最新的軍事徵用法相關資訊以進一步了解該細則的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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