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非國軍實施實彈射擊管制期間,發現之未爆彈或散 (遺) 廢彈,其處理準用前條有關規定辦理。
國軍實彈射擊對海空安全管制及彈藥處理辦法第23條規定,在非國軍實施實彈射擊管制期間,如果發現未爆彈或散(遺)廢彈,其處理的方法與前一條的規定相同。根據最新的資料,這種情況可能是指在實彈射擊訓練結束後,在射擊場或其他地區發現未爆彈或射擊遺留物,將根據相關的處理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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